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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坚持监管与自律、扶优与治劣并重的原则。既要强调政府监管,更要加强企业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发挥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作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大力扶持优势品牌企业,严厉惩治制售假劣食品经营者。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格局。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原则。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在食品安全领域中的推广和使用,提高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和安全监管中的科技含量,打牢技术基础。
  (三)发展目标
  1、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能力突出、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快速处置及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基本构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立起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奖惩制度初步建成。
  4、建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初步建成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处置。
  5、建设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现有监管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装备、人员和环境条件,在全市逐步建成重点突出、功能完善、实用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四)食品放心工程各环节分阶段预期目标(见附表1)
  三、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各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与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与部门,落实到具体监管单位,落实到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建立食品安全行政追究办法,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2、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监管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3、加强基础建设,增加投入,提高保障能力。要切实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房屋、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监管工作条件,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各级财政要依据责任和职能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到财政保障到位,资金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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