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按照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状况
(一)食品产业现状及保障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品牌246个、绿色食品品牌131个、有机食品品牌26个,已通过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330万亩;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7个、市级15个。全市现有生猪屠宰点138个。全市现有发证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食品商贩17684户,其中食品加工业1383户,饮食业5895户,副食品商场(店)9703户,集体食堂703户;个体食品商贩13498户;食品从业人员近5万人。食品安全在全省处于较好水平。
伴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全市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1)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促进扬州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建设名城、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2)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基本形成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监督,市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22个部门分工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3)一批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如: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六项制度以及重大节日清仓查库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等。(4)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市范围深入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安全监管,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应有惩处,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