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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在《扬州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和2020远景目标》的指导下,各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本地区的防震减灾规划,使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建设
  建立健全我市防震减灾管理程序,通过完善“联审会办”等配套制度,加强防震减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加强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落到实处。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市民防震减灾意识。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县(市、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发挥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在尚未设立地震工作管理机构的区政府内确定相应的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地震工作,切实建立“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市县二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要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
  四、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
  防震减灾是社会性、基础性和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切实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全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逐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确保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落实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和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队伍。制定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
  五、稳定和培养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人才队伍
  进一步做好地震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培养工作,制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以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为重点,推进人才机制创新,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积极稳妥地改善队伍总体结构;组织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和专业应用研究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方法,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开创防震减灾事业新局面提供人才保障。
  六、依靠科技,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科学技术是防震减灾的重要支撑,是提高防震减灾水平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依靠科技,用科技引领防震减灾工作。要加强地震测报、震灾预防和预警应急救助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合作交流,促进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推进我市地震科学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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