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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
2020年远景目标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为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围绕我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扬州”目标任务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06-2010年为重点规划期,对这一时期的扬州市防震减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规划,同时将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扬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领域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第一章 防震减灾形势与需求

  一、地理概况和地震灾害情况
  我市地处华北地震区长江下游-黄海地震带内,是该带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记载以来,至今已发生4.0级以上地震6次,其中4.0-4.9级地震5次、6级以上地震1次。最大地震为1624年2月10日扬州6级,是我省陆地上最大地震之一。1668年山东莒县8.5级地震也曾严重波及我市,造成高邮河堤崩溃、淹死3万余人的巨大次生灾害。
  1970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破坏性地震,但有感地震平均每年发生2次,比较突出的有:1977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宝应小震群;1990年2月至3月高邮市2.2级小震群(63次);1997年3月29日仪征市区2.5级有感地震,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2005年本市范围内发生微小地震6次,是近几年微小地震较多的一年。扬州市地震活动总体水平在全省各市中处于较突出的位置。
  我市辖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深大断裂发育,如甘泉-小纪断裂、扬州-湖熟断裂、蒋王-宜陵断裂、凤凰河(又称无锡-宿迁)断裂、洪泽-沟墩断裂等。这些断裂在第四纪都有活动表现,有的对区内地震活动起控制作用。
  二、未来地震形势及其灾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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