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扬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扬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教育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和先导。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依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结合扬州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育运行质态不断改善。
(一)“十五”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1、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高位稳定
进入“十五”以来,全市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稳步提高,反映义务教育普及巩固状况的各类指标一直在高位运行,并逐步趋于稳定。目前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年巩固率为100%,初中入学率为99.73%,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为99.26%,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2%,全市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9.75%,均位列全省前列。
2、高中阶段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
(1)规模迅速扩大,普及程度提高。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由2000年的7.59万人,增加到2005年16.54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72.9%,提高到93.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59.84%提高到82.22%,在苏中、苏北处于领先地位。
(2)教育结构明显改善,普职比更趋合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比例逐步趋于合理,2005年普职招生比为47.6:52.4,在校生比例达到48.7:51.3。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对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2.8%和17.2%,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显现。
3、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全市高等学校数由“十五”初期的4所,增加到2005年的7所,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比2000年增加了139 %,达7.59万人。另有29.5万余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8.9%提高到35.3%,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办学效益的提高。占地1473亩,总投资15亿元的扬子津科教园的建设,不仅实现了高等教育的科学规划、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而且为三所高职院提升办学层次提供了必要的平台。
4、优质教育体系逐步形成
“十五”期间,全市以布局调整为切入点,以扩大配置优质资源为动力,以教育信息化拉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构建优质教育体系。
(1)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各地根据义务教育学龄人口的变化,结合小城镇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进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了“十五”布局调整的任务。全市共撤并小学380所、初中29所,通过布局调整,学校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中小学规模效益显著提高。现有小学364所,校均730人,每校服务人口1.25万人;初中153所,校均1198人,每校服务人口2.96万人;普通高中60所,校均1345人,每校服务人口7.57万人。
布局调整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危房改造成绩显著,2001-2002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56亿元,改造中小学危房20.3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均达省无危房县(市、区)标准。以“新课桌、新板凳、新讲台、电灯亮”为标志的“三新一亮”工程成效明显。2005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74亿元,奋力推进,全面完成了“六有”工程,其中:新建改建食堂、宿舍、厕所项目 691个,建筑面积 17.66 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2)优质教育资源效应放大。目前,全市省实验小学数由“十五”初期的8所增加到43 所,省示范初中数由11所增加到 62所,有国家级示范高中5所,省三星级以上高中21所,省重点职业学校 11所。在省实验小学学习的学生比例已达到 26.6%,在省示范初中学习的学生比例已达到44.9 %,在省三星级以上高中学习的学生比例已达到 55.6 %,在省重点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比例已达到70%。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分布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分布比例由2000年2.1:1,调整为2005年的0.8:1 ,义务教育均衡进展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