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城乡集贸市场要通过设宣传栏、图片、标语、小册子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卫生和健康知识培训覆盖率达100%。到2010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经营性公共场所: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应当对公众开展以性病、艾滋病防治、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为重点的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按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到2010年,经营性公共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的卫生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八)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
母婴保健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相关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0%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对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九)大力开展大众传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性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利用大众传媒工具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促进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与健康形成率的提高。各级地方性报纸每周至少有1期健康教育栏目,《扬州卫生》报要富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特色;电台每周至少要有2次卫生与健康节目;电视台有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每周至少一期,并定期免费播放卫生防病公益广告;各街头宣传橱窗(阅报点)要张挂有健康教育内容的宣传品,每季更换;各影剧院要加映健康教育影视片或幻灯标语。
(十)积极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
积极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工作力度,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努力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各类学校、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开展控烟宣传每年不少于2期,新闻媒体有烟草危害宣传专题节目或栏目,每年宣传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