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要求开展相关测评工作,每年测评分不低于85分。
1.到2010年,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每周确保0.5学时。各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专题讲座每月不少于一次。
2.到2010年,中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分别达到95%、90%以上,农村分别达到80%、75%以上。各类中小、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45%以上。
3.到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30%以上建成“健康学校”。
(六)进一步规范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
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使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开展“健康医院”创建活动。各级各类医院服务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向患者及亲属提供入院宣教、阶段性专科知识宣教及一般保健知识宣教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每年开展或参与健康教育社会宣传活动10次以上。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培训覆盖率达98%以上;纳入整体护理工作,积极探索促进康复的途径与方法;针对不同岗位职工的职业危害因素开展健康干预活动。
1.到2010年,住院患者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到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岗位防护操作合格率达100%。
(七)积极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机关及普通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人员和职工要掌握单位的保健、安全防护要求。各级各类单位都要大力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
2.特种工矿企业单位: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工矿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女职工、有害作业工人和新职工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教育,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企业内应设置健康教育橱窗,并辅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各生产车间、班组有板报或宣传栏,有员工职业卫生科普小册子,将健康教育纳入职工职业技术培训教育计划,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到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针对性安全与健康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