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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到2010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人群达到90%以上。
  (三)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要求,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宣讲医药卫生知识,结合卫生村镇、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积极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组织开展农村居民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1.积极开展“行动”普及镇、村的创建活动。到2010年,各地“行动”普及镇数量达乡镇总数的40%以上。
  2.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到2010年,企业职工上岗相关卫生及安全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
  3.到2010年,农村居民“行动”核心信息与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80%以上,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0%、70%以上。
  (四)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或健康江苏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创建与巩固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本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发病态势,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诊断和健康干预。加强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以及精神疾病预防、康复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讲座、义诊、咨询等活动。
  1.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到2010年,80%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城区“健康街道”达30%以上。
  2.到2010年,健康资料入户率达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的知晓率达30%以上。
  (五)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城乡各类学校应加强阵地建设,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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