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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临河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户型面积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临河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户型面积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7〕322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临河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户型面积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河区在尚林丽景项目配建廉租住房2.8万平方米,每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的65平方米以下调整为50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总套数由原设计的430套调整为565套。市规划局要按照国发〔2007〕24号文件相关要求,尽快办理规划调整相应手续。

  二、临河区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廉租住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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