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五”期间,围绕扶持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做了大量开发工作。制订了主导产业规划,明确“优质稻米、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鹅鸭经济和经济林果”作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实行“龙头+基地+农户”的扶持方式,重点扶持1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直接立项投入财政资金5634.6万元,先后重点扶持宝应荷仙集团、高邮鸭集团、高邮双兔米业、仪征馋神风鹅集团、江都的花木设施栽培、邗江的万达羽绒等一批国家或省重点龙头企业,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发挥了“强龙头、建基地、促致富”的作用。
4、提高了项目区科技开发水平。“十五”期间,积极依托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组织实施了邗江高效农业项目、宝应有机藕栽培项目和仪征丘陵山区经济林果项目。利用土地治理科推资金,加强农民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农林新品种、新技术,麦套稻、稻鸭共作等轻型栽培技术,推广“三品”生产技术。结合项目区吸引“三资”投入农业开发等形式,巩固和发展了一批新老园区,如司徒高新技术园、宝应玫瑰园、江都万亩花木园及千亩牡丹园、邗江万亩无公害蔬菜园和万亩水产园,显著提高了项目区农业发展科技水平。
5、促进了农民多方增收。“十五”期间,项目区通过综合治理和综合配套,农民增收明显。主要通过省工节本增收,增加产量增收,结构调整增收和园区打工增收等途径,改造后的农田作物平均增产70-100公斤;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在享受土地租金的同时,在园区打工工资年收入一般在5000元以上,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收入比非项目区增收200-300元。
(二)基本做法
一是坚持集中规模投入。“十五”期间,尤其后三年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安排,优势产业加大扶持,好的项目不断投入”的做法,坚持每个土地治理项目规模万亩以上,做到一年一小片,三年一大片,促进主导产业及龙头基地建设。
二是坚持推进区域开发。按照“大力开发沿江,重点开发沿河,加快丘陵高沙土,兼顾特色农业”的开发思路,“十五”期间,分别编制了沿江、沿河、丘陵登月湖和优势农产品开发规划,四个区域经省开发部门批准相继建立了示范区。沿江围绕“长江特水、无公害蔬菜、林果花木”三大产业10个万亩基地建设;沿河围绕“水稻、水生蔬菜、水禽和特种水产”等产业开发;丘陵、高沙土分别利用省级项目,在江都吴桥、塘头启动连片示范区建设规划,仪征以登月湖为重点,组织了3万亩的经济林果基地建设。
三是坚持以“一资”引“三资”。2003年以来,全市农业开发系统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与农业开发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观念更新抓招商,突出优势抓招商,政策优良抓招商,严格考核抓招商,起到了项目区到哪里,“三资”项目就投到哪里的作用。农业开发项目和项目区,成为吸引“三资”投入的载体。
四是坚持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十五”期间,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结合扬州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创新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市开发局、财政局于2004年制订出台了《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2005年出台了《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的规定》,后者明确了十三个方面,作为项目开发重要环节,为全市项目的高标准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通过文艺汇演、业务知识竞赛、多种媒体宣传报道、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三旗竞赛”活动等途径,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开发项目与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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