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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农业机械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推进技术创新,加快科教兴机进程。进一步加强产、学、研、企、推的有机结合,整合农机科技力量,提高农机科技创新能力、转化能力和储备能力。加快国内外先进农机化技术的引进、消化与吸收,加强农机农艺密切配合,加快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农民机手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机科技创新力和应用水平。
  2、认真落实政策,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农机购机补贴政策,保持和调动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各级财政要稳定和增加对农机化的投入,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尽快在全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和经济组织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和金融信贷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加入WTO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健全完善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扶持和保护体系。
  3、强化依法管机,保障农机化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管机力度,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不懈抓好农机维修和供应市场整治,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机,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全面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坚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方向不动摇,大力实施以跨区作业为重点的“兴机富民”工程,提高农机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大力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股份制、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等新型服务组织,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农机服务组织经营和管理水平,满足农业和农民增收对农机化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加快乡镇农机站分类改革步伐,明确乡镇农机推广服务机构编制和人员,健全完善乡镇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保证乡镇农机工作稳定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机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增强农机企事业单位面向市场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服务手段和经济实力,提高农机服务“三农”的水平。
  5、扩大典型示范,推动农机化全面发展。围绕“十一五”农机化发展重点,围绕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建设现代农业,以项目为依托,在全市建设一批有区域特色、辐射力强的农机科技示范项目。“十一五”力争在全市建成水稻全程机械化、油菜生产、设施农业、花卉苗木、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荷藕采摘等10个方面特色农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机化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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