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8〕10号 2008年1月2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我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工业自主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科技名牌培育战略的深入实施,保持自治区科技名牌不断发展创新的持续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培育自主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以提高我区综合实力和国际国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名牌产品、技术和企业,以科技名牌产品带动产品层次的升级,以科技名牌技术引导核心技术体系的形成,以科技名牌企业为龙头带动上下游企业和平行企业共同发展。
(二)工作方针。把科技名牌培育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以自主创新支撑科技名牌培育,坚持质量第一、技术领先原则,推动科技资源向品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在科技计划支持和指导的范围内,加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和装备升级的支持,强化科技名牌产品的认定、保护和奖励环节,着力营造政策环境,形成促进科技名牌成长机制,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和企业脱颖而出,实现核心技术和科技名牌的双重跨越。
二、工作目标
科技名牌培育的总体目标是: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名牌产品、科技名牌技术和科技名牌企业,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行业主导能力的国际和国家级品牌产品和企业。“十一五”末,在科技计划支持和指导的范围内,力争培育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各10个,自治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各100个,培育、评定自治区科技名牌产品、科技名牌技术和科技名牌企业各50个。具体包括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