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园区化管理。凡未纳入园区管理的生产企业,由当地政府出台补偿办法责令其退出市场。
2.建设远程监测监控系统。企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设监控平台,实现远程在线监督;建立驻厂监管员工作制度,派出人员的工资和费用由当地政府解决。
3.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验收办法,引导企业均衡生产,不搞逢大事件、重要会议期间停产待工,防范企业搞突击生产或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
4.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经营布点规划审批工作,引入适度的竞争机制;重点监管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及产品存放量等。
六、狠抓交通安全建设
公安、交通、铁路和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铁路、公路凡属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一)道路交通方面。
1.继续实施公路、城市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安、交通、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协同制定2008年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危险桥梁消除率目标,推行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整治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积极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
2.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对公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管。
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意见》。
(二)铁路运输方面。
1.分阶段对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区境内的616处铁路平交道口,从道口设施与监护管理等方面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从2008年开始,以3年为限,分步完成平改立和无人变有人监护的道口安全改造。
2.加强铁路沿线区间及站场内的安全监管工作,遏制路外事故的发生。从监管与防护两方面入手,整治违法违规抢越铁路的混乱秩序,结合开展沿线社会安全宣传教育,狠抓路外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民用航空方面。
1.督促呼和浩特国际机场提高综合保障和安全应对能力,保证圆满、安全完成奥运会期间北京首都机场备降场的各项任务。
2.加大对区内各机场,特别是运营时间较短机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其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