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为2005年价格;[ ]为五年累计数。
到2020年,在全面实现2010年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的努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进一步形成,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区各族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
经济更加繁荣。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人均生产总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力争翻两番,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实现走进全国前列的目标。
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过上更加富足安康的生活。
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第三产业成为就业主渠道,失业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社会保障更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实现老有所养、少有所管、贫有所济、困有所助,消除广大居民后顾之忧。
社会事业更加进步。形成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全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公共卫生医疗体系比较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得到优化配置,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显著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社会管理更加高效。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有效保障,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法制政府取得新成效。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章 努力改善民生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逐步实现居民收入、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扩大就业,城镇新增就业每年保持在20万人以上。优化就业结构,三次产业就业比重达到36∶18∶46。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工程,落实对自主创业人员信贷支持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走以创业促就业的路子。密切区域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水平,扩大农村牧区的劳务输出。
完善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法》和国家、自治区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统一规划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复员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籍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畅通城乡劳动力就业渠道。重点做好“4050”再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运用公共财力创造或购买就业项目和岗位,完善面向所有群众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政策与保障政策联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就业,确保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对全社会就业的统计监测,确保各级政府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就业信息。
加强就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劳动者参加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农牧民、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与创业培训。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扩大阳光工程实施规模,统一建立政府培训基金,发放培训卡,制定培训目录,创新补贴和培训形式,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全区城镇新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比例达到80%以上。
┌─────────────────────────────────────────┐
│ 专栏2 就业培训重点工程 │
│ │
│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每年投入500-800万元,总投资6000万元,在全区建设6-8 │
│个职业技能综合实训基地,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为扩大就业奠定基础。 │
│ │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2-24个,见习基地提 │
│供的见习岗位数量每年至少在100个以上,提供的见习岗位时间不低于三个月。 │
│ │
│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重点做好家 │
│政服务、建筑、缝纫等八大工种的培训工作。 │
│ │
│ 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 围绕主导产业,按照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 │
│村一品的思路,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实行整村推进。 │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5%以上。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产业工会协调工人和雇主关系的作用,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强化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逐步推行特殊岗位就业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举报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健全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国家增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地方性津贴和补贴,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合理增长。鼓励和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加职工工资,建立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国家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逐年增长。调整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支出规模,提高全体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广开投资渠道,扩大城镇居民房屋租金、利息、股息与红利、保险收益等财产性收入的比重。
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调整和优化农牧业结构,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有利于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项目,农牧业产业化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40%。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牧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政策,探索采用土地投资、土地作价入股等新型用地方式,确保失地农民长期享有土地收益权。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按比例征收生态治理、塌陷补偿等费用,作为农牧民利益和生态环境补偿的专项资金。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继续推进乡镇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降低行政成本。完善现行对农牧业的各项补贴政策,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和规模,逐步提高对农牧民直接补贴标准。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合理增长长效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合理控制企业经营者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缩小区域收入差距。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促进东部地区快速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抓好生态移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产业化扶贫和科教扶贫五项工程,改善贫困地区特别是蒙古族聚居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加快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的发展。
┌─────────────────────────────────────────┐
│ 专栏3 扶贫开发重点措施 │
│ │
│ 分地区、分类型确定扶贫方式 对于自然条件较好的农区和城镇周边地区,抓好促进产│
│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对于生态保护区、禁牧休牧地区,实行整村推进扶贫与人口收缩│
│转移开发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对东部地区扶持力度,逐步增加东部五盟市扶贫资金的投入。 │
│ │
│ 实施好第五期移民扩镇扶贫试点项目 安排40个旗县移民扩镇项目,每个项目点移民搬 │
│迁100户、400人,安置贫困人口1.6万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