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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水回用,既节约新鲜用水,又产生可观经济效益。以栖月苑绿色住宅小区和海德公园住宅区为样板,实施新建小区100%配备中水回用系统、旧小区和宾馆饭店中水回用改造;全市小区中水系统回用率,2010年达到30%,2015年达到60%,2020年达到85%,基本实现循环型社区的节水。
  太阳能行业将成为扬州市循环型工业的支柱产业。在小区设计时充分考虑自然采光节约能源,同时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到2010年30%的小区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到2015年50%的小区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到2020年90%的小区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基本实现循环型社区的节能。
  扬州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现仅为31.98%,大量的生活污水成为水资源主要污染源之一。到2010年扬州市的总人口将到达458.95万人,按照每人每天用水量为0.8m3计算,污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到2010年日生活污水量将到达330万m3。除了考虑各区县的中水回用率之外,还将进一步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规划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到达70%以上,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到达80%以上。
  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除了循环型社区建设配备中水回用系统和太阳能利用系统之外,城市道路照明和景区照明的节能措施也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扬州市2006-2010年,将进一步加快灯具产业和单晶硅技术的研发,逐步将景点照明灯和次干道路灯置换成太阳能照明灯,到2010年80%的景区和次干道路灯将使用太阳能路灯;到2015年100%的景区和次干道路灯将使用太阳能路灯,30%的城市主干道路灯使用太阳能路灯;到2020年100%的城市主干道路灯将使用太阳能路灯,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
  扬州市的公共交通是不可再生资源-汽油的消耗大户之一,也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规划利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等)公交车逐渐替代汽油公交车;既节约开支,又能减少碳氢化合物等废气的排放。规划到2010年20%的公共交通车使用清洁能源,到2015年50%的公共交通车使用清洁能源,到2020年90%的公共交通车使用清洁能源;它既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需求,又保护环境。

第七章 扬州市循环经济建设重点项目

  一、重点项目
  根据扬州市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三产和循环型社会建设规划的内容,提出循环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共48项;其中循环型农业建设15项,需投资21.1亿元;循环型工业建设16项,需投资587亿元;循环型第三产业建设10项,需投资200.1亿元;循环型社会建设7项,需投资43.1亿元;总共需要投资851.3亿元。具体见表7.1-7.4。(略)

  二、融资渠道
  扬州市循环经济建设所需资金庞大,需实施投资渠道多元化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拨款、贷款,与地方政府自行筹集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相结合。对于投资大的建设工程,可通过BOT、TOT方式筹融资,或创立风险资金筹融资。确保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
  三、效益初步分析
  1、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通过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实现投入品的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节能、节水和节地得到充分的体现。预计农、林、牧、渔业产值在今后五年增加90亿元。
  依靠循环经济建设,提高工业生产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实现较大经济效益,节能、节水和节材得到充分体现。仅计及纺织服装产业链,可新增销售收入23亿元;通过电子信息产业链,可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
  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提升第三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自身的经济价值。通过“绿色饭店”的建立、以及一些旅游新区的开发,吸引更多的顾客和游人,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循环经济的建设将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人民生活环境改善,寿命明显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树立起正确生育观、教育观,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养成自觉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形成天人合一的社会氛围。
  3、环境效益初步分析
  通过实施循环型农业建设,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化肥施用量明显降低;农药施用量和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水环境质量提高;农田起沙减少70%,水土流失减少60%;区域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得到较合理的利用,可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通过循环型工业建设,工业布局趋于合理,产业集群向高层次迈进;污染型工业比例大幅度降低,工业全部达标排放,逐步实现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新格局。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集中供热,大气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安全填埋生活垃圾,改善城镇环境卫生条件;扩大自然保护区范围,使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通过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建设,扬州市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并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

第八章 扬州市循环经济建设保障体系

  一、建立组织机构
  1、成立循环经济领导小组
  为强化对扬州市循环经济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和农林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为保证循环经济建设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循环经济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监督;办公室设在经贸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明确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2、成立循环经济促进中心
  为吸引各界人士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中去,发挥全社会力量,成立循环经济促进中心。该中心为非政府组织(NGO),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各企业主管、社区知名人士在自愿基础上以会员制方式参加,通过定期召开研讨会和演讲,印制和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公益活动等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理念深入基层,创造全社会参与的环境。
  3、建立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建立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挂靠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受该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针对不同企业、行业需求,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律、标准、清洁生产技术等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决策。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储备库,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开发相应的用户技术查询系统,实现数据存储、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和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连接企业和技术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循环经济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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