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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与管理。重点维修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加快吴道台宅第三期工程、重宁寺、匏庐、汪姓盐商住宅、小盘谷、阮家祠堂及故居、铁佛寺的维修;加强文物资源整合力度,对维修好的古建筑积极创造条件,作为文物旅游景点对社会开放。利用天宁寺建设文化博览馆,利用天宁寺库房,建设广陵琴派史料陈列馆等,使扬州的古代文化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充分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
  4、开展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和展示。配合瘦西湖新区建设、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和城市基本建设,做好地下文物的勘探、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对已发掘的地下文物遗址进行整理和恢复展示,配合做好唐、宋城、北门、南门等遗址展示工程。
  5、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程。配合做好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编制实施《扬州博物城建设专项规划》;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加强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和建设。
  (六)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1、做强文化旅游业。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扩大景区容量,增强文化内涵,创造条件开放一批新的文化旅游景点;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扩大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增加经济效益。
  2、发展演艺业。加强剧团、中介机构、剧场的联合运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演出业的发展;加强演出单位和传媒、旅游业及大型企业的联合,增强演艺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3、繁荣文化娱乐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娱乐业,扶持发展一批大型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文化投资环境。
  4、努力拓展古籍出版业。放大广陵书社的品牌效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古籍出版业。
  5、培育艺术品展销业。以文物商店为主体,大力发展艺术品展销业,加强与国内外著名拍卖公司的合作,培育古玩交易市场。
  6、做大乐器制作业。充分利用“古筝艺术之乡”的品牌效应,精心策划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研讨活动,带动古筝、古琴制造业,积极扶持钢琴制造业。
  (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1、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艺术表演、举办展览、合作出版等形式,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和友好交流,拓展对外合作领域,扩大扬州木偶、古筝、书画、文物的国际影响。
  2、改善对外交流的质态。坚持“多出、进好”的原则,力争每年派出和引进的涉外文化交流团组呈逐年增长态势,对外文化交流的地域呈逐步扩大趋势。
  六、重点项目
  1、扬州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美术馆、小剧场),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投资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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