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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加强地方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制定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文化理论研究规划及课题,编辑、出版一批唱集、理论文章及学术专著;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对扬剧、扬州评话、扬州清曲等传统艺术进行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扬州艺术丛书》,修订、续编《扬州文化志》;建立“艺术人才库”。对有杰出成就的老艺人、著名演员的艺术成果进行编辑整理。
  (二)大力发展群众文化
  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强乡镇文化阵地建设,解决无房文化站,开展乡镇文化站达标建设。组织乡镇文化站干部培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素质。继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双服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好三年一次的全市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和群众文艺新作调演;协助市委宣传部办好两年一次的社区艺术节和农民艺术节;开展全民读书月、“一地一品”特色文化建设活动。
  3、繁荣群众文艺创作。鼓励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力争在全国“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4、加强基础建设。建成扬州文化艺术中心,使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立和完善基层文化工作网络,引进一批文化馆、图书馆的复合型文化管理人才;强化小区群众文化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完成普查、建档工作,普及试点经验,建立市级保护名录。积极申报全国、省级重点保护项目,做好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开展“三百”工程,即建成一百个业余文化团队、组织一百场群众文艺演出和一百次送文化下乡活动。
  5、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活动。“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全部达到省先进标准,两个县(市、区)创建成全国先进;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社区公益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人均 0.04平方米;
  6、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扬州市图书馆基本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市、县、乡三级公共图书馆和大专院校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人均0.7册,达320万册,各县(市)建成独立的少儿图书馆,图书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持证读者占全市人口的1%。
  (三)培育发展文化市场
  1、音像市场。继续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使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十一五”期末,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达95%以上,同时优化经营结构,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音像业,把全市音像市场经营状态从依附、游击状态和家庭式、作坊式向专营化、超市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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