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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全市重视和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85%。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两项政府实事工程,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8.6%以上,自来水累计受益人口327.9万人、普及率达96.6%,卫生厕所覆盖率达68.5%(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达32%)。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活动成效显著,市区建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市建成国家级卫生镇2个,累计建成卫生镇省级24个、市级46个,省级卫生村62个,市区周边8个乡镇全部建成省级卫生镇。全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通过省级评估,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为100%、农村75%。农村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改善了农村环境和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条件,促进了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
  4、公共卫生建设和预防保健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全市实现了“零病例、无疫区”的重大胜利。制定了《扬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启动了公共卫生四大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级医疗机构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以肠道传染病为重点,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监测和处理制度。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血防工作多次受到国务院检查组和省卫生厅高度评价;结核病防治水平取得新突破,多项防控指标进入省先进行列。儿童计划免疫“五苗”覆盖率达98.7%。全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发病率为161.31/10万,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为94.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1.3%,均达到省规划指标。
  以防治食物中毒为重点,认真履行公共卫生安全监督执法职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得到较好发展,医疗机构纳入经常性卫生监督范围,公共卫生和医疗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5、中医药事业取得新进展。
  全市中医机构内涵建设进一步推进,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区建成了“扬州中医博物馆”、“扬州名医馆”;市中医院建成国家三级中医院,并列为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农村中医工作稳步推进,县(市)全部建成全国或江苏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农村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覆盖率达90%以上。
  6、卫生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建名院、创名科、树名医“三名”战略和“2·4·1人才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卫生科技人才建设。全市建成全国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省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专科4个、市级重点专科35个,获省以上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引进奖18项;心脏直视手术、肝脏移植和心脏移植等高难手术的医疗水平已步入省内先进行列。全系统有2人被确定为省“1·3·5工程重点人才”、1人被确定省“1·3·5工程”后备人才,有15人被确定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有13人(次)被确定为国家和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直医疗单位已拥有博士后2名、博士43名、硕士150多名。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事业发展中长期积存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消除,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影响着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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