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后向第三步目标迈进的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时期,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将进入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苏中率先实现更高层次的“两个转变”的时期。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五个统筹和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两个率先”、富民强市战略目标的提前实现,为构建和谐扬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综合改革,加强基础建设,坚持依法治育,推进优质服务,把开展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等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突出成绩,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运用经济、社会、法律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自2001年开始,我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之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零增长左右,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以上,“十五”人口计划顺利完成。
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进入法制化轨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后,我市制定了《扬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干部的行政行为,全市依法行政得到加强。
三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稳定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全面推进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手段普及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服务,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待遇基本落实到位,协会妇女发展项目成效显著,计划生育相关困难群众得到了必要的社会救助;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