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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注册资本金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验资报告或入资单或最新审计报告;

  (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关于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3、经济类型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包含新、旧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整体改制的还需提供改制重组方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6)人员社会保险证明。

  4、法定代表人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关于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如股权有变更,须附验资报告或入资单;

  (6)企业章程(包含新、旧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技术负责人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4)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关于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6、企业负责人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关于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7、企业名称变更: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其中由建设部负责变更的,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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