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双创”、“三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双创”、“三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府发〔2006〕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推进“双创”、“三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扬州市推进“双创”、“三重”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双创”、“三重”工作的组织程度,推动我市“双创”、“三重”工作跃上新台阶,工业经济实现新跨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工作责任
  明确工作目标。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化工园区和系统工业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双创”、“三重”工作目标、措施规划,报送市“双创”、“三重”办公室。市“双创”、“三重”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市情实际,统一制定下一年度“双创”、“三重”目标规划,并进行分解。
  目标分定量和定性两大类。定量目标包括新产品开发,新品销售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市级技术中心,省级以上品牌,工业单位能耗,企业做大做强,重大项目实施、产业集群等。定性目标包括推进“双创”、“三重”的思路、措施、政策、服务和组织领导等。
  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在进行目标制定分解前提下,由市“双创”、“三重”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化工园区和系统工业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各部门也要与所属乡镇、园区、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严格考核奖惩。围绕目标责任书的落实,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严考核,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平时考核,于每季度末对季度目标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年终考核,与工业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行,各单位按百分制记分方式自评,市“双创”、“三重”办公室审核,将考评结果报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励对象。市“双创”、“三重”办公室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加大重点扶持力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