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动品牌战略。引导私营企业树立名牌意识和品牌兴业的观念,积极帮助一些上规模的私营企业注册商标。鼓励企业增加广告投入,宣传品牌,提高商标知名度。重点引导私营骨干企业、大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以大企业为重点,铸造一批名牌并形成若干个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商品和商标,迅速成为行业龙头,发挥对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以名牌为纽带,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形成加快发展的资源优势。争取有更多的企业创立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对新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破除唯成份论,实行国民待遇,对私营个体经济在进入领域上全面放开,拆除民资进入的障碍和门槛,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行业、领域,凡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凡外商享受的优惠政策,都应让民资同时享受。鼓励私营企业通过受让部分国有股权和特许经营权进入道路、港口、水务、能源、公交、金融、经营性医疗机构、非义务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领域和行业,进行市场化投资。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向农业、农村和服务业拓展,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流通企业,壮大私营个体经济总量。加大对私营个体经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和产业进入门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树立我市全面放开、有诺必践、有令必行的良好形象。
(二)引导私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动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开展质量、环保、安全等各类认证,加快推进以招商引资、产品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网建设。指导私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账,诚实纳税。加强对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引导私营企业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亲和力和职工凝聚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私营企业家队伍,把私营企业家培养纳入全市企业干部培养计划,组织私营企业家参加有针对性的理论培训、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加强典型引导,弘扬“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优良文化,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和“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强烈氛围,帮助私营企业家树立办大企业、干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私营企业家。
(三)支持私营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帮助符合条件、有出口能力、有出口产品的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在业务和政策上加强指导,帮助培训、引进从事进出口的专门人才,并为私营企业提供商检、通关等一系列便捷服务,降低商务成本。积极组织私营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考察,参加各类商品展销会、交易会、招商会等活动,并在统一布展和组织等方面予以照顾,支持私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使私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做大做强步伐。
(四)增强私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私营科技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兴建工程技术中心,提高私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私营科技协会等科技中介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私营科技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信息服务、专利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私营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技术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改造、市科技三项经费、产业导向资金等方面,做到私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引导私营科技企业重视持续创新,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新品研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