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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我市应大力推进旅游娱乐设施建设与娱乐项目开发,尤其是针对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围绕“文化、休闲”的主题,重点开发富有扬州地方特色的夜间旅游娱乐项目,增强扬州的旅游吸引力,使扬州由华东旅游的边缘城市变为中心城市。2010年,旅游娱乐收入在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5%。
  一、加强娱乐业开发和管理
  充分利用扬州娱乐文化资源,实施整体开发战略,提高娱乐产业的综合效益。
  充分挖掘扬州传统文化内涵,重点推出书场、古戏台、木偶剧院、广陵古琴演艺厅、瘦西湖新区水上露天舞台等一批传统曲艺表演和文化休闲场所,重点开放何园夜游等常年性项目、瘦西湖夜游等季节性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规模”的原则加强特色娱乐街区(场所)建设,使我市旅游娱乐形成街区化、特色化、系列化(酒吧、演艺、赏景、沐浴等)。对旅游者大量出入的文化娱乐场所实行规范管理。
  二、加快夜间旅游开发
  瞄准中高端旅游市场需求,开展以扬州“三把刀”休闲文化为特色内涵的夜游活动。博采众长,古为今用,传承文化,培育名品。举办以中秋赏月、元宵玩灯、沐浴养生为主题的夜间旅游节事活动,重点营建 “两线”、“六片”,打造“夜游扬州”经典品牌。各县(市)也应推出1-2个特色夜游项目。
  两线:重点打造市区水、陆两条经典夜游线路,串联夜间旅游节点。
  六片:针对不同的消费主体,打造各具特色的夜游街区,营造夜间文化娱乐氛围,引导和传播娱乐文化时尚。一是以展示民风民俗为主的“双东-教场” 传统文化风情街区,其中东关街建成高水准、高品味文化娱乐区;二是瘦西湖新区;三是以购物中心和专卖店为支撑的文昌商圈;四是四望亭路、淮海路美食十字街;五是以酒吧、茶吧、咖啡吧、书吧、清吧、氧吧等为主要内容的泰州路-南通东路滨河休闲带;六是扬州来鹤台夜间文化广场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以“夜泊扬州,自在风流”为口号,整合扬州夜游产品,品牌化营销,加强对海内外中高端市场的推介,宣传促销适度提前,发挥骨干旅行社在策划、包装夜游线路和招徕、接待旅游者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扬州夜游经济的发展、繁荣。

第五节 旅游商品与旅游购物


  “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协调体制,加快适销对路的旅游新品开发,整顿规范旅游商品市场,构建产、供、销完整的旅游商品产业链,形成高、中、低档结构合理的旅游商品体系,实施产品多样化策略,使扬州成为旅游商品集散地。
  全面推进旅游商品建设。成立专门协调机构来引导、推动旅游商品的生产、经营与销售。组建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提高旅游商品“三新”(新设计、新包装、新产品)开发能力。要设计和制作能反映扬州风景名胜、人文习俗、传统工艺,符合市场需求,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旅游纪念品。用贴息贷款等办法鼓励民资投入旅游商品生产。
  积极发掘、整理地方传统工艺,规划建设盐阜路--古运河滨河休闲步行街等旅游购物街区,以“前店后作”的形式恢复谢馥春、三和四美五福酱菜、扬州刺绣等一批老字店号,使其成为代表扬州深厚文化和传统工艺的著名街区。
  发展有特色的旅游商品市场。继续保护、鼓励德胜桥“三把刀”、东圈门地方特色文化产品一条街等专门性商业街区的发展。
  做响扬州玩具品牌。通过创建知名品牌、丰富玩具造型等措施促进扬州玩具的生产与销售,建设融工艺参观、产品展示、亲子娱乐为一体的情境互动式扬州玩具主题乐园,做大扬州玩具产业,实现玩具业与旅游业的产业对接。
  打破部门分割,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旅游商品销售。通过设计扬州工艺旅游线、设立旅游购物佣金机制等方式促进旅游购物。
  针对传统特色商品缺乏名牌战略的现状,要积极扶植有特色的名牌旅游商品,努力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
  规范旅游区(点)内或周围经营旅游商品的商业场所,合理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

第六节 旅游交通

  一、道路与停车场建设
  参照交通部门发展规划,结合旅游业实际需要,大力发展旅游交通,建立与现代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高水平、布局合理的旅游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好通往各景区(点)的公路、水路,确保景区间交通顺畅,保证进入性良好,杜绝“断头路”,逐步实现景路交融。
  加强旅游区(点)、娱乐、饭店等旅游服务场所周围的停车场建设。市区新增、扩建旅游专用停车场25个,鼓励建设生态型停车场。
  二、线路建设
  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公共交通,调整现有公交线路,开辟以汽车站、火车站、扬州港为起止点,经停市内各主要景区(点)、住宿场所以及至所属县市的市内旅游专线,扶持增开往返扬州至重点客源地、旅游目的地的市际旅游专线。
  逐步推行凭当天到达交通客票免费乘坐部分旅游专线的优惠政策,充分吸引散客客源。
  节假日期间,开通扬州至仪征、高邮、江都等地的临时旅游专线,改善各县(市)旅游区(点)交通。
  选择适当地点建设旅游客运枢纽站,通过各旅游专线将有效客源输送到各景点,形成以市区为中心的放射状旅游交通运行体系。
  加快建设大旅游市域环路,将各地的重点旅游区(点)、度假村等有机的联系起来,突出旅游功能,逐步完成旅游交通网络的建设。
  三、车辆建设
  适当增加旅游车数量以满足旅游高峰期用车,适当增加高档车辆以适应国际游客的要求,形成合理的高、中、低档车型结构,旅游车辆要配备语音导游音像资料。
  建成以旅游客运公司车辆为主体,公交车辆、出租车为补充的旅游车辆体系,设立全市旅游客运的紧急调度中心。
  旅游专线的车辆应选择性能良好的空调车,完善车辆旅游服务功能,优先发展仿古观光车、双层敞蓬观光巴士、人力三轮车、小船等特色旅游交通工具。
  规范管理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工具的计费、旅游牌照的发放、装潢、人员素质等,严格旅游车辆的清洁、保养制度。
  四、交通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合法适度、简捷有效的旅游交通管理模式。
  外地旅游车辆违章,从轻、从速处理,尽可能减少游客滞留时间。除特殊路段外,取消禁区限制,旅游车辆优先通行。旅游景区附近的停车场点,要实行旅游客车优先停靠的原则。
  在夜游重点区域、旅游热点区域,根据客流量对机动车、本地车辆实行禁行等必要的交通管制。
  建立明确的交通导引系统,分类规范出租车、市内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停车点,使游客在交通方式的选择上有更大的自主性。完善交通路标、路牌、标识、电子触摸屏等各种交通服务设施。
  五、积极发展专列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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