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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06年度扬州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06年度扬州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扬府发〔2006〕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进步,根据《扬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认真评议,现决定授予“高温高压大口径无缝钢管新技术”等6个项目为扬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国家二类新药依巴斯汀及片”等15个项目为扬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授予“SBS物理和化学改性对改性沥青及混合料性能对比试验研究”等71个项目为扬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和获奖科技人员学习,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竞争力,实现我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2006年度扬州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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