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动科技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9、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公共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加快培育行业协会、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市场中介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制定鼓励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创新的供求对接,畅通产学研信息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建立健全合理配置政府创新资源的统筹机制。积极参与区域间科技创新协作。打破部门利益分割和多头管理,完善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益。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不断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式的区域创新体系。
八、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加快建设科技人才高地
21、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推进“333”工程,加强中青年高级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优化高等教育学科和专业结构,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加快培养创新型高级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开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软件设计等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支持高水平的民办培训机构参与人才培训。
22、加快创新人才引进步伐。实行创新型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开设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不拘一格引进符合扬州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加快扬州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突出创新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和高新项目引进,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扬创业。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鼓励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
23、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在创新实践和竞争中选拔人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各类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投智者和投资者的创新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的科技奖励力度。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各类创新人才的后顾之忧,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净所得”。
九、大力营造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