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根据我市建设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广东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的总体要求,到2007年底,在全市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到2010年,我市卫生工作全面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城乡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主要任务。
1. 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进一步转变卫生服务模式和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合理规划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功能与布局,与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相结合,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
(2)合理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得到服务;建立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三级医院2个半小时服务圈、二级医院1个半小时服务圈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半小时服务圈。
(3)积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外资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尤其是专科医疗服务领域的建设,提供具有比较优势的专科医疗服务和较高档次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指导医疗机构重组、兼并、合作,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4)每千人拥有病床数和医师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卫生事业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总体配置比例达到1.1:1.0。增加医疗机构注册护士配置数量,二级以上医院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努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1)大力实施《广东省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以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2)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按统一标准完成村卫生站建设任务。继续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到2009年全市薄弱乡镇卫生院全部改造完成。同时,加强中心镇卫生院建设,2008年全市18间中心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镇、中心镇具有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目标。
(3)继续探索搞活卫生院的运营机制,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公开招聘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
(4)按服务人口、工作任务等因素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大力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卫生人才;提高农村卫技人员待遇,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对山区困难卫生院的技术骨干以及全市村卫生站的村医岗位补贴政策;加强农村防保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各县(区)将农村防保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5)认真实施“市、县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通过开展技术帮扶、参与卫生院管理、培训医务人员、组织卫生下乡,以及给予经费和设备支持等方式进行对口支援,使受援单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
(6)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6年全市农民参合率达75%以上,2007年达到100%。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农村居民普遍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3.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在完成疾控中心建设基础上,全面加强和规范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和内涵建设,健全全市疾控体系服务网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以保证有效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控制和信息管理、实验室检测与评价等职能。加强职业健康机构建设,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院。研究制订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对策措施,重视精神卫生问题,继续做好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工作。至2010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30/10万以下;不断完善HIV监测网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HIV感染人数控制在500例以内,性病年增长幅度控制在8%以内;加强全市结核病归口管理,结核病患病率控制在280/10万以下,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80%以上,治愈率达到90%以上;儿童“六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6%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0.8%以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社区慢性病病人管理率达80%以上,消除碘缺乏病危害;进一步巩固消灭丝虫病和基本消灭麻风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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