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建设生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道路、荒山、村庄绿化工程,不断提高全市整体绿化水平。积极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无公害化防治措施,搞好森林有害生物预测和除治。加强湿地恢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2)建立水土保持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加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3)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4)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15.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委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16.加强重点镇培育,提高城镇化水平
(1)统筹城乡建设规划,抓紧完成全市村镇布点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需要保留和撤并的镇村,加快形成现代城镇村体系。加快完成中心村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五市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建委
(2)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镇(街道)合并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五市
(3)把重点镇建设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开展重点镇规划和培育工作,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优先向重点镇布局,资金、政策、人才、用地等要素优先向重点镇倾斜,切实增强重点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和在区域发展中的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承接城市、服务农村的重要载体。对其中的示范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切实提高其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五市
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
17.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18.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19.繁荣农村公共文化,保障农民基本文化需求
(1)完善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继续改扩建1200处村文化活动室。推进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131”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切实解决农民看电影难问题。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民办公助、农民自办等形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创作和出版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五市
(2)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依托农村文化活动室,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建设,五年内建成4600个农家书屋,2008年新建1000个。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结合“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农民健康素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20.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2008年参保人数达到60万。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五市
(2)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特殊生活补助、灾民救助、医疗救助等体系。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探索建立敬老院建设“以奖代补”机制,保障正常运转。实施1000户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危漏房修缮工程。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农民工劳动就业、户籍登记、子女上学、居住、工伤保险、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4)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
责任单位:市残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5)探索建立为农村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6)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强化部门帮扶责任,逐步改变20处经济困难镇和部分贫困村状况。
责任单位: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