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扶持建设市级区域检测分中心和县级检测站。依法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和检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今年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00个。
十一、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新型农民培养。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认真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良种优质化重大科技专项。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抓紧健全机构和队伍,努力保证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建立分行业首席专家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涉农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优惠政策。
十二、推进农业机械化。深入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加快“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广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技术。稳步发展特色农产品、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继续实施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和血吸虫病流行区“以机代牛”项目。积极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十三、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年力争连锁农家店村级覆盖率达到40%。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和直采基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新网工程”,省财政安排500万元。加快发展粮食现代物流,重点建设皖北小麦和江淮水稻物流体系。建立健全生猪、食用油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建设重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实现“村村通宽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 “三电合一”、“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和“县域经济信息化”等项目,扩大“千村百镇”信息化试点。
十四、扩大农业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促进计划、农产品出口贸易促进计划和农业利用外资促进计划。积极参与我国与东盟、中非的农业合作,鼓励大中型企业到非洲、南美等地开发境外农业。抓好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国际知名品牌。推进农业直接利用外资,鼓励我省企业到海外注册控股公司。积极引进先进涉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