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赣市府办字[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1月14日至18日,市政府派出六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2007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冬防工作高度重视,层层进行了动员部署,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广泛开展了联合检查,社会各单位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得到了落实、整治力度大;农村消防安全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全社会消防宣传氛围浓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冬防前期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公安消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7]143号)的情况
各地都召开会议对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会昌、于都、大余、龙南、全南、定南、安远等县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瑞金、会昌、于都、石城、上犹、赣县、兴国、南康、大余等县(市)所有乡镇完成了消防专业规划编制。
(二)落实《关于印发〈赣州市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7]182号)的情况
各地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能够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的原则,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合力。工商、文化等部门在歌舞娱乐场所办理有关证照时将消防审批纳入了前置审批条件。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能够严格执行“三条铁规”、“三个必要条件”和“四项禁止”,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依法实施了关停。于都县依法关停歌舞娱乐场所21家,处罚5家。宁都县先后关停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4家,责令13间不合格包厢停止使用。瑞金、大余、会昌、定南分别关停歌舞娱乐场所11家、5家、4家、4家。章贡区向各业主发放了《致赣州中心城区歌舞娱乐场所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关停自动消防设施不合格的歌舞娱乐场所21家,关停不符合要求的包厢45间,当场处罚8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防委会相关单位,对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练,同时,开发区消防大队精心制作了16块流动消防宣传牌,在各歌舞娱乐场所巡回展出。上犹县与文化部门联动,对全县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重新登记开业,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文化部门一律不再核发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