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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简本)

  2.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 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可启动本预案。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指挥体系

  3.1.1 市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2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任务

  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种类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可临时设置综合协调、灾情评估、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医疗救护、交通运输、转移安置、通信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社会治安、救灾捐赠、宣传报道等工作组,作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办事机构。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市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市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4.2 物资准备

  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市民政局设立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救灾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等,由民政、粮食、供销、红十字会等部门结合各自救灾职责进行储备和筹集。救灾物资储备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市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设并管理覆盖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的救灾通讯网络,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以省民政厅救灾辅助决策中心(法国援助项目)为依托,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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