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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本)


  事故调查组应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听取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情况介绍,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与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相结合,需要完成的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4.3 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结束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襄樊市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襄樊市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5 应急救援保障

  5.1 装备保障

  各级民用航空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建立和完善专家数据库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数据库系统,增加应急救援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检验、鉴定和监测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2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

  5.3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4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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