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地震应急预案(简本)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未来的地震灾害,确保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
(2)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原则。
(3)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
(4)依靠科技和法制原则。依靠科技和法制,推动地震应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促进地震应急设施现代化,切实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5)资源整合,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襄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地震灾害后,襄樊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襄樊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襄樊军分区、驻樊部队和武警襄樊市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跨市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紧急应急措施等建议;指导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