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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2.1.2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可内设综合组、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处置组、医疗组、宣传教育组、物资保障组等若干工作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2)信息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市内以及国内外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按时报告市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3)专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分别组建临床技术专家小组、流行病学专家小组、病原学检测技术专家小组、卫生监督执法小组、动物防疫专家小组。负责审订技术方案和规范,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负责对市内首发病例的初步判定,指导各地疑似病例的诊断;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采取重大应急措施、事件及控制效果评估和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参与或指导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研究实验检测技术,提出采样检测技术方案,指导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验;研究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4)现场应急处置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其职责为:组织协调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向现场派遣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协调与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督导;组织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及学校等的卫生监督。

  (5)医疗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其职责为:负责制订定点医疗救治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医疗应急救治措施;制定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伍。

  (6)宣传教育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其职责为:负责准确、及时、全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

  (7)物资保障组。由市经委牵头,其职责为:负责落实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对市场中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和物价检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通讯畅通。

  2.1.3 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市、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市、区)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总指挥。县(市、区)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对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襄樊军分区、武警襄樊市支队可参照市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及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的确定以及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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