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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四旁”绿化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目标任务

  2008年“四旁”新增绿地面积22.81万亩,绿化率提高1.2%。

  四、“四旁”绿化的范围

  “四旁”平原整体推进农村绿化,包括村旁绿化、宅旁绿化、水旁绿化、道路绿化和围村林建设。

  1、村旁:护村林、风景林。公共绿地和专用绿地,可采用单株栽植、树丛、树群等配置方式。以防护、用材、绿化树种为主,应选择既有绿化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树种。

  2、宅旁:以单株栽植和丛植为主,自然式,不对称,因地制宜,见缝插针。以果树和观赏树种为主。

  3、道路:每段路选用一两种树种,按照设计的株行距,在道路两侧或路肩栽植,国道两旁各栽植2-3行,地方公路栽植1-2行,乡道、机耕道栽植1行。以防护、绿化美化树种为主,可选用抗风力强、深根性、主干挺直、树大荫浓、能抗烟尘,分枝高耐修剪的树种。

  4、水旁:堤岸防护林,按设计的株行距沿堤岸定点栽植,堤岸面宽2米以下在内侧栽单行,2米以上的,内外两侧各1-3行。迎水坡面可栽灌木或种草,以防水浪冲击堤岸。以防浪护岸和绿化树种为主,可选用耐水湿、深根性、抗风力强的树种。

  五、主要措施

  1、合理规划,努力提高村镇绿化水平

  以乡镇、村的“四旁”绿化为重点,选择既有生态观赏价值、又有经济效益的树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树种,营造“风景经济林”。在路旁选择以栽植樟树、杨树等为主,在村旁以栽植榕树、桉树、黄檀、丛生竹等为主,在河渠沟道以栽植丛生竹为主,房前屋后以栽植果树和观赏性的树种如桂花、木槿花、柿树、柚子、李树、石榴等。

  2、突出重点,力争取得村镇绿化新突破

  (1)大力发展生态庭院经济。一是鼓励农民建“四小园”。在农民房前屋后,积极发展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小林园;二是鼓励农民拆墙建绿。拆围墙,筑绿墙,在房屋界址四周大力种植乡土灌木树种木槿花,建设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美化功能的防护绿篱;三是因地制宜,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土树种。结合本地特色,广泛动员农村广大群众在家庭庭院内大力种植具有区域特色和经济效益的以乡土阔叶乔木为主的树种。如于都县可重点发展大盒柿、光皮树,章贡区、南康市等地以种植甜柚为重点,龙南、全南、定南县等以种植板栗为主。其它县(市、区)均可根据本区域的优势经济果木或兼用林果、林药树种,有选择性的发展,形成规模,培育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庭院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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