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竭尽全力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襄樊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旅行社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4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重大伤亡、财产损失等紧急事件。
1.4.1 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重大伤亡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重大伤亡事件。
(3)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其他突发旅游公共事件。
1.4.2 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分级
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的大小,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