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二OO六年八月十四)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 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襄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襄樊市处置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1.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成立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相关工作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2.1.2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启动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新闻中心;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实施新闻发布;
(3)组织、协调采访事件的境内外记者;
(4)收集和跟踪境内外、市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关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