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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化环境,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 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配套、抓落实、抓服务、抓监管,创造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强化工业园区和创业基地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进一步开创中小企业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力争实现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20%,达到420亿元;

  (二)规模和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达到136亿元;

  (三)非公有制企业上交税金、实现出口创汇分别同比增长20%;从业人员同比增长2%;

  (四)培育成长性企业200家,确保100家进入规模以上行列。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和具体政策,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同时,抓紧完善有关市场准入、加强管理、结构调整、加强培训、企业信息化建设等具体指导意见。已出台并正在执行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要继续抓好落实。

  (二)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2008年,全市通过培育200家成长性工业企业,确保100家进入规模企业行列。立足于提升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利合作、全方位多层次的网上技术信息交互、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诊断咨询四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以咨询诊断为核心的成长性企业创业辅导制度,探索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新模式。对实施成长工程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做到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评比,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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