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主攻重大项目
坚持以项目为主抓手、突破口,大力推进产业招商,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着力抓好“四个一批”项目:一批优势产业集群的重大项目、一批主导产业的关键配套项目、一批重点企业技改升级项目、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健全重大项目开发机制。编制出台赣州市工业十大产业规划指导意见,以产业规划为依托,重点围绕钨、稀土、氟盐化工等三大优势产业及有色金属及新材料、非金属矿及新材料、机械制造业、食品工业、轻纺工业、电子电器业等六大主导产业,瞄准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优选、策划、包装、引进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
2、大力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积极把握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沿海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紧盯珠三角和闽三角,抓好赣粤产业承接走廊的规划建设,积极争取龙南、瑞金建设省级开发区,依托园区载体,抓好工业重大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有选择地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引进和建设电子电器、食品、机械、纺织等产业大项目上争取重大突破。
3、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调度服务机制。2008年,全市集中调度100个投资1亿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力争当年竣工投产30个以上;其中重点推进1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各县(市、区)相应制定各自的工作目标和考核计划。对市重点调度项目,继续实行市县两级联动调度服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挂点服务责任制,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协调服务;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兑现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核准、备案、“两类税”抵免等各方面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投产。
(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1、坚持扶优扶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扶优扶强工作办法,继续调度100户市重点企业,在产业政策指导和油电煤运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重点在优势产业、主导产业中培植2-3户规模大、实力强、在国内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龙头企业。力争2008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户,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或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20户以上。
2、加强资本运作,鼓励企业上市发展。推动100户重点企业制定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特别是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制定上市规划,鼓励和支持主业突出、资产规模较大、盈利水平较高、竞争力较强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合资合作、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对内整合重组上下游企业,向外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创造条件上市发展。2008年力争2家企业实现上市,10家企业进入上市工作程序,实现我市工业企业的上市工作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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