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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1.按照“政事分离、事企分离、管养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改革,进行职能分解、人员分类。国有园林企业在园林绿地中的经营性设施、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广特许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整合资源,盘活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和支持其他所有制园林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进行重组,形成规模,壮大实力。鼓励引进市外优秀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落户市区。
  2.编制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绿化产业发展。坚持园林绿化建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加快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管养队伍建设,培育一批资质等级比较高、设计和施工与养护质量优、市场信用好的园林绿化企业,并鼓励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形成一定规模的苗圃基地,努力实现园林绿化事业和园林绿化产业的同步发展。
  3.创新园林绿化投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政府投资除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按比例正常提取外,在城市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基金中,按比例安排好绿化建设资金,实现政府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与同级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积极推广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市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政策优惠措施,调动全社会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园林绿化资金的长期有效投入。

  五、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

  1.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要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近期、远期目标,按照政府统一下达、区域各自负责的原则,确定和建设一批重点绿化工程。近期要重点抓好植物园、少儿公园、体育公园、七一广场、西南湖生态公园、凌公塘公园、运河公园、穆湖溪公园、石臼漾湿地公园、文生修道院公园等一批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通过精心设计、施工,加强建设后的管养工作,努力使这些重点工程成为经得起公众评议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力作。
  2.着力抓好对现有绿地的调整、改造和完善工作。对已建成的绿地,按事权划分和责任区域,在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研究提高绿化品位和使用功能的调整、改造、完善的措施。在今后三年内,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改造一批景观效果差、使用功能低的现有绿地,完善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林荫景观道路、公园绿地、滨河水系绿带和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建设一批街心绿地广场和园林绿化小品,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质量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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