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科学决策中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
  统计工作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准确监测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各部门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是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主要渠道,对全面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强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消除和打破部门统计信息部门所有、封闭使用的思想认识和做法,树立部门统计信息服务全社会的意识,加快部门统计信息的共享步伐,提高部门统计资料的利用率,使部门统计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着力构建完善政府统计体系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代表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各部门在统计业务上受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统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对本部门和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组织、协调本部门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管理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表。
  要通过建立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快统计网络体系、调查体系、指标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运行的规范有序和政府统计信息网络的快捷畅通,构建完善的政府统计体系。要重点对涉及全面小康社会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社会经济综合评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等所需要的主要经济指标建立定期报表制度,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调查并定期报送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各部门的定期调查、大型普查和一次性调查以及涉及国民经济核算和服务业统计的报表,要按照规定要求统一报送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从而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更新完善机制,并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尽快建立起统计数据管理、发布、使用、更新和完善制度。
  三、改进方法,依法统计,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质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