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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淮司[2006]35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大中专院校、市各重点企业: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为更好地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淮委(2006)40号]精神,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

  一、组织架构

  “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由市级机关分团、县区分团和乡镇分团联合组成。

  二、三级分团名称及组成人员

  市级机关分团全称为“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市级机关分团”。成员由市各大中专院校的法学专家、学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政法干部,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及市直重点执法单位的法学专业人员组成。

  县(区)分团全称为“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某某县(区)分团”,组成人员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司法局根据县(区)普法工作的实际需求和法律人才的实际状况,以政法机关和重点执法单位为主体,确定讲师团成员。

  乡镇分团全称为“淮安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某某县(区)某某乡(镇)分团”,组成人员从乡镇政法干部、重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乡镇居民中选聘,各乡镇也可从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外聘。乡镇分团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

  三、普法讲师团的主要任务

  市级机关分团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举办法制讲座;为淮安市普法工作的各类规划提供合理化建议;开展法学理论研讨,组织编写法制宣传材料;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辅导员和基层法制宣讲员工作;完成普法主管部门商请办理的其它事务。此外,市级机关讲师团成员还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的法制宣讲工作和本部门当家法的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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