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佳廉管家”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2、认真执行《
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清正廉洁,财务会计工作成绩显著。
3、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制、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遵守职业道德,在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制止铺张浪费、保护国家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事迹突出。
(三)“十佳廉助手”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仆意识强,不与民争利;奉献意识强,不贪图名利;自律意识强,不以权谋私。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八不准”规定,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绩。
4、党性强,在协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三廉工程”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分别择优推荐“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候选人各1-2名;市直单位候选人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查推荐(1人)。评选前要搞好宣传发动,自下而上推荐,坚持实事求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推荐,上报“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表格样式附后。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市“三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传真:3943577,电子信箱:hasjwxjs@163.com)。
(二)市“三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出第二届“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初步人选,在新闻媒体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表彰。
附:淮安市“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推荐表(表格请在办公自动化网上下载)
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