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博爱在淮安人道万人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淮办发[2006]32号 2006年5月9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市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市红十字会《 关于开展“博爱在淮安、人道万人捐”活动的意见》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募捐活动取得实效。原则上按照人均30元的要求开展募捐,提倡单位集体捐赠。所募捐款项于2006年6月30日前,由单位集中汇入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帐户。帐号为:80501005100006192,开户行:市商业银行华淮支行,联系电话:3942391, 3990527。
二、各县(区)红十字会负责本地募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募捐总额的30 %上缴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帐户。剩余部分用于充实县(区)红十字会备灾基金。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9日
关于开展“博爱在淮安 人道万人捐”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大力倡导道德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全市人民树立和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动员社会各界伸出友爱之手,献出关爱之心,有效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努力构建“博爱淮安”、“和谐淮安”,根据上级红十字会指示精神,从2006年起,每年的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博爱在淮安、人道万人捐”活动。具体活动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唤起公众爱心,募集救助资金,增强救助实力和实效,为构建“和谐淮安”、“博爱淮安”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活动使全市城乡干部群众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意识进一步增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