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并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优化各类科技资金结构,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科技投入重点。
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用足用活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的5%、重点企业占3%、一般企业占1%的要求,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企业,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自主创新产品、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加快建立和完善创业资本投入、运营和退出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公司,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主板和中小板市场。
4.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高技术带头人、中青年业务骨干、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打造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以学校培养为基础,企业培训为主体,各类培训基地为依托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突出抓好节能降耗。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审核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参照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标准,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强制性门槛。
加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重点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搞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
实施用能差别价格政策。制定行业用能限额和控制标准,对政府定价的电、气、油等能源,实行超标准能耗定额递进加价,运用价格杠杆推动企业节能降耗。
2.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限制和压缩高耗水、低产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推进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进度,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鼓励发展节水型产业。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的规定,制定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强制推广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提高工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强制推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和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中水回用,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中水回用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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