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市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淘汰任务重的县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㈤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认真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认真执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
㈥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研究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太阳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各类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研究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大力支持以江西赛维公司为核心的太阳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㈦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为生产环节服务的金融、信息、商务和总部经济等服务业,大力推动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降低能耗,推动服务业节能,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积极争创绿色饭店,创建节能型商店,引导科学消费。加强仙女湖、仰天岗旅游开发,发展旅游业,建设无烟工业。抓好科教文卫行业节能和城市公用设施节能,在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广泛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性产品和技术,提供集中供冷、供热设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电、节油、节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