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8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风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目标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重点
㈠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上半年前制定《新余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基本程序,决策的跟踪、反馈、评价,决策程序监督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将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创新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备案通报制度,完善对规范性文件投诉与建议的审查机制和程序,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必须经由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发布实施,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