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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南通市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
(二○○八年一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08〕19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近日我市开展防范应对强雪天气的工作实践,决定建立南通市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副市长各负其责,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应急办)、经贸、公安、建设、城管、交通、民政、农业、安监、气象等部门及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主要任务分别是:

  一、保畅通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1.保证对外交通畅通,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1)保证高速公路节点畅通,由各节点所在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2)保证国道、省道、干道(一、二级公路)畅通,由沿线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3)保证汽渡、站场畅通,汽渡分别由各汽渡公司具体负责,南通汽车站、永兴汽车站由市汽运集团具体负责,南通火车站、兴东机场分别由各单位具体负责。特殊天气条件下,市公安局、南通海事局予以配合。

  2.保证城市道路畅通,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1)采取专门力量、组织发动沿线各单位参与和机关干部分段包干相结合,保证主干道畅通,由市城管局、市级机关工委具体负责;

  (2)保证重要桥梁畅通,由市公安局、建设局具体负责;

  (3)保证各支路、新村及出入口、背街后巷畅通,由各区政府具体负责;

  (4)保证医院、商场、宾馆、集贸市场等畅通,按照“门前三包”要求由各单位具体负责。

  3.保证绿色通道畅通,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对煤电油等重要生产物资和鲜活农产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做到“优先跑、优惠跑、保证跑”,公路、水路、铁路等部门对上述车辆优先放行,按要求减免相关费用,采取警车带路、海事引航等措施保障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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