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优势和作用。根据党外干部的特长,合理分工,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参与集体领导,对其分管的工作真正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在其位、主其事、负其责。尊重、信任党外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他们列席党组会议,有关文件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向他们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要同党外领导建立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的良好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委(党组)的领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好履行岗位职责与做好兼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六、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20、各级党委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要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从多党合作的需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21、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要帮助民主党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支持民主党派不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考核制度。支持市各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2、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到政府部门、县(区)机关、乡(镇)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交流等途径,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民主党派工作特点,民主党派市级机关可适当设置非领导职务。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23、各级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专题研究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党委要定期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组织1至2次活动,专题进行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的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要把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理论政策作为重要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内各级干部的必修课。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内事、外事活动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做民主党派工作,党委常委要继续主动联系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模范执行民主党派工作方针政策。
24、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主要新闻媒体对党委举行的民主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及不定期高层次谈心等活动,要给予突出报道;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活动和重要提案、议案要给予重点报道;对民主党派各级组织举行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要给予及时报道;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淮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要给予经常报道。报道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除报道其在市人大、政府、政协担任的职务外,应突出他们在民主党派担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