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的意见
(淮发[2006]22号 2006年4月14日)
为深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加强长效管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特制订2006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议为依据,以“群众满意、基层和企业满意、外来投资者满意”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核评议对象共68家。
(一)社会经济综合部门:市委农工办、淮安日报社,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招商局、粮食局、供销总社、水利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开发局、农机局、旅游局、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外侨办、司法局、民政局、科技局、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局、人口和计生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行、银监局、国资委
(二)重点执法部门: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房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城建办、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林业局、烟草局,淮安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
(三)重点窗口单位:淮安供电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发行、商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三、考评方法
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分日常考核、年中评议和年底评议三个部分。按照日常考核占30%,年中评议占30%,年底评议占40%的比例进行综合汇总。综合得分前十名单位为十佳单位,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较差单位。
(一)日常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
1、市委、市政府督查情况(20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
2、市软建办督查情况(20分)。本项分值20分封顶。主要考核内容:(l)违反软环境建设规定,被市软建办查处通报或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涉及中层干部的一人次扣2分,普通工作人员一人次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纠正、处理、整改的,一次扣2分。违反会议纪律被市软建办通报的,每人次扣0.5分。(2)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影响软环境建设的问题并追究责任的,予以加分。对在编在职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一人次加2分;给予免职、待岗组织处理的,一人次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