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完善专利申请资助制度,逐年增加市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提高补贴资金额度。加大对专利技术转化的扶持力度,市本级“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100万元。鼓励专利发明,建立创造发明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发明者实施奖励。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支持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
(二十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实施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对涉外诉讼、困难企业诉讼以及个人专利诉讼,由财政给予诉讼费用或行政处理费用适当补助。
(二十七)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扶持作用。建立政府采购审核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
九、加强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二十八)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督促检查各类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第一生产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统计指标和考核体系,将实施科技“六大工程”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把科技创新纳入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强化督查落实。
(二十九)进一步强化科技管理部门职能。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要进一心广大科技工作者,合理配置科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构,在体制机制创新、干部调配及选拔任用、经费保障、工作环境等方面切实予以重视和支持。
(三十)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着力塑造以创新创业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淮安风貌,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创新、敢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氛围,崇尚创新光荣、创新可贵、创新无价的社会风气。培育企业家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坚持科学创新与科学普及相结合的方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深入扎实开展“学、做、建”农村科普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方法,倡导人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